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巩固拓展党支部“创优争星”工程成果,着力选育一批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的星级党支部,储备一批申报自治区级星级党支部的后备力量,经研究决定,现就做好2026年度校级党支部星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全校成立满1年以上(含1年)的党支部。已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星级党支部称号的党支部,本次须参加动态调整复核;离退休党总支各党支部不作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党支部均须参加本次校级星级党支部评选。
二、星级设置与比例
(一)星级设置
党支部星级设为三个等次,从高到低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星级评定按百分制评分,每个星级均设最低分数线:
五星级:90分及以上
四星级:80分及以上
三星级:70分及以上
70分及以下的,不定星级
(二)星级比例
按照《梧州学院党支部“创优争星”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2026年度拟评定星级党支部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全校党支部总数的45%。其中:
五星级党支部:原则上不超过全校党支部总数的10%;
四星级党支部:原则上不超过全校党支部总数的15%;
三星级党支部:原则上不超过全校党支部总数的20%;
在规定的分数线上,按照得分高低,综合考虑二级党委(党总支)基层党建整体水平,择优评定星级。超过上一星级分数线但没有评上上一星级的,可参加下一星级评比。
三、动态调整与复核
已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星级党支部称号的党支部,本次须进行动态调整复核。动态调整复核结果将作为自治区级星级党支部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复核工作与本次评星定级同步进行:
1.符合相应星级支部标准的,保留原定星级或可申请升级;
2.工作下滑、与评定星级等次不符的,降低或取消原定星级;
3.出现《梧州学院党支部“创优争星”工程实施方案》中规定的一票否决情形的,直接取消星级资格,确定为软弱涣散党支部。
四、评分标准
评星定级的主要指标,按照“五个好”党组织和“六个有”目标要求,综合考虑各党支部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参照《高校党支部评星定级评分标准》(附件1)执行,重点考察以下方面:
1.教育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主题党日开展情况
2.管理党员:党员发展、党籍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怀帮扶
3.监督党员:纪律教育、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
4.组织师生: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引领师生投入中心工作
5.宣传师生:学习传达上级部署、宣传推广身边典型
6.凝聚师生:思想引领、价值观塑造
7.服务师生:常态化了解诉求、困难师生帮扶
8.群众反映: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
9.档案建设:党建材料规范归档
10.加分项:在“书记解难题 党建五提升”深化攻坚行动中表现突出、在“先锋引领·服务育人”党员进学生社区行动中组织有力、形成特色服务品牌的党支部,可酌情加分。
五、评定程序
评星定级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申报、逐级审核,统一评定的方式进行。
(一)党支部自评(5月8日前)
各党支部认真对照星级标准和评分标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逐项打分自评,填写《党支部评星定级自评表》(附件2),向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申报星级等次,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二)党员群众评议(5月9日—5月15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派出工作组,采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师生群众代表会议等形式,组织党员、师生群众代表对党支部进行测评打分,并评议星级。注意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三)二级党组织初评(5月20日前)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根据党支部自评情况、党员群众评议情况,结合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召开会议对各党支部的分值和星级提出初评意见。将初评结果和相关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报送材料包括:《党支部评星定级自评表》(附件2);《高校星级党支部申报表》(附件3);《高校党支部评星定级台账》(附件4);相关支撑材料(活动记录、照片、获奖证书等)。
(四)党委组织部复评(5月30日前)
党委组织部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上报的初评意见和支撑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集中评审。结合各星级评定的标准和比例,提出评定为三星级及以上党支部建议名单。
(五)学校党委审定(6月中旬前)
党委组织部将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研究审定。审定后的星级党支部名单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
六、经费支持与培育管理
(一)经费支持标准
对评定为校级星级党支部的,给予专项经费支持,用于支部组织生活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师生载体建设等:五星级党支部:每年支持建设经费3000元;四星级党支部:每年支持建设经费2000元;三星级党支部:每年支持建设经费1000元。
经费按年度拨付,第一年经费于评定后拨付,第二年经费于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各星级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和党建经费管理规定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二)培育周期与中期检查
培育周期为2年(2026年5月—2028年5月)。2027年5月组织中期检查,各星级党支部需提交建设进展报告和阶段性成果。中期检查合格的,继续拨付第二年经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决定是否继续拨付经费或降级、取消星级资格。
(三)结果运用
1.优先推荐:校级星级党支部优先推荐参评自治区级及以上星级党支部、党内评优评先、“两优一先”评选等。
2.动态调整:已定星级的党支部,每年进行复核,根据复核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3.考核挂钩:评星定级结果纳入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4.评优资格:被评为软弱涣散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年度内不能在党内评优评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把党支部星级评定工作作为推进基层党建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好评星定级工作落实。
(二)严格标准程序。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星级评定,确保评定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对评定为三星级及以上的党支部,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质量。
(三)注重结果运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把评星定级结果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考核评议、党内评优评先、年度绩效考核、领导干部选任的重要参考。
(四)抓好整改提升。星级评定后,五星级党支部要继续巩固提高,打造示范品牌;三、四星级党支部要稳中求进,提升晋位;未定星级的党支部要找准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措施,比学赶超,争星晋级。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大力宣传推行党支部星级管理的经验做法,广泛宣传评星定级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努力形成学习先进、你追我赶、争星晋级的生动局面。
八、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于2026年5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党委组织部办公室(明理楼M914),电子版上传梧院党建E家:《党支部评星定级自评表》(附件2)、《高校星级党支部申报表》(附件3)、《高校党支部评星定级台账》(附件4)、《高校软弱涣散党支部台账》(附件5,如有)及相关支撑材料。
未尽事宜联系党委组织部,联系人:覃春丽,电话:5835531。
附件:1.党支部评星定级评分标准
2.党支部评星定级自评表
3.星级党支部申报表
4.党支部评星定级台账
5.高校软弱涣散党支部台账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