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要求,为做好2026年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现将确定2026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
(一)在职教职工采取党员推荐方式,可通过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党员联名推荐等方式,组织党员重点从高知识群体和高层次人才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二)在校大学生采取基层团组织推荐方式,由校团委、二级团组织根据《梧州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梧院党发〔2021〕33号)负责组织实施,依据流程向党支部推荐提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备案工作
各二级党委负责所属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审批备案工作,备案程序参照《广西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中有关要求执行,上半年于4月3日前完成备案,下半年于10月23前完成备案。各二级党委完成备案后,按时将《2026年入党积极分子名册》(附件1)电子版上传梧院党建E家管理系统,同时将纸质版报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备案。
三、做好发展对象确定备案工作
各二级党委负责所属党支部发展对象的审批备案工作,备案程序参照《广西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中有关要求执行,上半年于4月17日前完成备案(上半年未能完成备案延续至下半年,如有特殊情况请提交申请到党委组织部);下半年11月6日前完成备案。各二级党委将《2026年发展对象名册》(附件2)电子版上传梧院党建E家管理系统,同时将纸质版报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学校下发的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合理做好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优先考虑发展低年级(大一、大二)大学生党员、少数民族党员。
(二)各二级党组织要全面了解掌握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存量、比例和结构等,加大对高知识群体、低年级(大一、大二)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力度、近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教师党支部,要侧重在高知识群体中培养发展。
(三)通过上党课、参加培训、志愿服务、参与党组织相关活动、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等方式,加强对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引导和考察。各分党校要统筹举办本级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指导党支部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发展对象培训班由学校党委党校负责举办,具体开班事宜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组织部龙开诗,电话:5835531。
附件:
1.2026年上半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2.2026年上半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名册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