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鼓舞干劲,激励各级各部门力争上游,进一步推梧州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梧州市“力争上游”好集体好干部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梧奖组办发〔2021〕2号)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0年在推进全市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重点奖励在“三年三工程”、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六稳”“六保”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奖励对象向基层和一线倾斜。
二、奖励条件
(一)奖励集体条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狠抓落实、行动迅速,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效明显。
2.在“三年三工程”、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六稳”“六保”等工作中落实部署到位,工作成效明显。
3.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在破解发展难题上取得重大突破,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4.热情服务、化解矛盾,为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落地作出突出成绩,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推荐集体应为独立的法人组织、授权独立完成相关任务的派出机构或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团队。
(二)奖励个人条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敢、善、快、先、实、成”的作风标准和要求,在工作中主动担当作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表现优秀,工作业绩突出。
2.在“三年三工程”、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六稳”、“六保”等工作中表现优异,作出较大贡献。
3.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模范带头作用明显。
4.面对困难危机敢于挺身而出,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工作成效突出。
5.扎根基层一线和艰苦偏远地区,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当地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三)先进事迹时间节点。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三、推荐申报名额和奖励标准
(一)推荐名额。
全校范围内推荐2个“力争上游”先进集体和2名先进个人,1名“十佳市直部门科长”。
各单位各部门推荐的对象,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不超过50%。
(二)奖励标准。
对获得奖励的集体和个人,以梧州市委、市政府名义予以通令嘉奖,按《梧州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奖励办法(试行)》给予资金奖励。奖励标准为:集体奖励特等奖100万元,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30万元,三等奖10万元。个人奖励特等奖3万元,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0.8万元,三等奖0.5万元。“十佳”个人按每人1万元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四、推荐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荐申报,并于2021年3月6日前将《2020年梧州市“力争上游”好集体好干部奖励申报表(集体)或(个人)》(附件1),《2020年梧州市“力争上游”好集体好干部申报汇总表(集体)或(个人)》(附件2)报至校党委组织部,电子文档发至组织部邮箱wzxyzzb@163.com。
(二)校党委组织部汇总申报对象名单后,报学校党委审定,推荐上报至梧州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由梧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评定,对在2020年推进全市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其他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确保填报材料质量,事迹的撰写要认真概括归纳;根据事迹贡献大小,填报奖励等次(实际奖励等次将根据评审情况综合确定)。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