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执法检查工作汇报会的通知
校属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人才、乡风和生态部分)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定于2024年7月17日(星期三)下午到我校,实地检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人才支撑条款工作情况。经研究,决定召开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汇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7月17日(星期三)下午15:30
二、会议地点
明理楼八楼第一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一)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人员;
(二)学校领导;
(三)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科研处、校团委、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经济学院、教师教育学院、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大数据与软件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学院主要负责人。
四、会议主持
学校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 黄健武
五、会议议程
(一)学校领导作工作汇报;
(二)参会人员座谈交流;
(三)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彤宇作总结讲话。
六、相关要求
(一)党委办公室做好接待、会务工作。
(二)党委组织部做好会议组织、检查汇报材料准备。
(三)党委宣传部做好拍照、宣传报道。
(四)六堡茶现代产业学院、大数据软件工程学院、机械与资源工程学院做好实地参观准备。
(五)请各相关参会单位、部门于2024年7月16日(星期二)上午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龙开诗,联系电话:13977482935。参会人员熟悉所提供检查支撑材料,并做好发言准备。
(六)保卫处做好校园公交车调配、车辆放行、安保等工作。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7月15日